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办法”及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现就申报我校2015年高水平大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的总原则
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的总原则是: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形成优势,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既要注重全面协调发展,更要注重优势特色并重;既要注重纵向深入发展,更要注重横向交叉融合;既要注重汇聚领军人物,更要注重创新团队建设;既要注重硬件条件保障,更要注重软件环境支持;既要注重加大投入力度,更要注重强化产出效益。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应优先选择现为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学科和具有优势与特色的校级重点学科以及具有新的学科生增长点的项目。
2.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一级学科规划立项建设,在一级学科总项目下可设置个子项目,子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子项目一般以二级学科立项。特色项目可按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立项。
3.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应以团队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牵引,以平台条件建设为依托。
4.实行学科建设项目推进制和项目总负责人制,学校将与总负责人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总负责人与各子项目负责人签订子项目建设任务书。
5.申报项目要围绕学科队伍、条件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建设计划和任务,同时要对项目可行性作出分析和说明,特别是对阶段性任务和经费使用计划要作出明确说明,论证分析要有理有据,切忌空泛不实,预期成果形式要以量化形式提出。
6.申报项目要根据学科的性质确定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项目申报的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特色项目三类。
其中,重大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①通过建设有条件成为博士学科点;
②通过建设有条件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
③能产生一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①通过建设能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
②通过建设在某一领域形成自身优势和特色;
③通过建设能成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
④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特色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鲜明的学科特色或地域特色;
②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
③具有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7.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思想素质高,团结协作精神好,能积极奉献;
②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业绩突出;
③年龄在55岁以下,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④近三年获准主持1项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项目或获得一项地厅级以上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⑤近三年公开出版1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3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另外,凡验收不合格的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在本次项目申报中不得作为总项目负责人或子项目负责人。
8.申报项目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申报项目,同一人员的成果只能在同一个项目中使用,一个子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9.本次项目申报另设在建高水平大学后期资助项目,建设期限为为2年;具体要求是:
(1)后期资助项目重点资助拟建设为博士点的学科和省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以及个别有鲜明特色且取得重大建设成效的非省级在建高水平大学学科项目;
(2)原资助经费无法满足学科建设需求;
(3)申报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80%以上。
10.项目申报的经费额度,原则上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理科类不超过150万元,工科、医学类不超过300万元;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理科类不超过50万元,工科、医学类不超过100万元。特色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费额度,学校将严格按照特色项目申报数量。后期资助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50万元,其它不超过100万元。
11.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请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三、其它
申报书提交时间为9月25日前,申报书一式7份(申报书见附件)、附件材料1份及申报书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办公室,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书格式,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附件:
1.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2.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项目后期资助申报书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