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和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硕士点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因人事组织关系变动,现将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 长:王 刚
副组长:王文强 王 进 赵耀锋
成 员:各院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相关导师组组长、研究生秘书
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评估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估工作;研究决定合格评估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评估工作安排
(一)评估范围
合格评估一般每6年进行一轮,我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此次合格评估。
(二)评估内容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内容要突出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主要从培养目标与标准、基本支撑条件、人才培养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具体指标见附件)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指标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学校将根据自我评估结果,结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自身发展情况,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有关办法申请放弃或调整部分学位授权点。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主要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和专家进校实地考察两个环节进行。
(四)评估安排及程序
1. 2014年7月至今已完成的各项任务见《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延大发[2014]83号)文件相关要求。
2. 2018年1月5日前,所有学位授权点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初稿及各类附表;
3. 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正式自我评估,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专家评议结果;
4. 9月30日前,学校对各学位授权点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提交上报。
合格评估硕士点清单
序号 |
授权学位点代码及名称 |
依托学院 |
备注 |
1 |
0302政治学 |
政法学院 |
|
2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
政法学院 |
|
3 |
0602中国史 |
历史系 |
|
4 |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
体育学院 |
|
5 |
120401行政管理 |
公管学院 |
|
6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列学院 |
|
7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语学院 |
|
8 |
0501中国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
9 |
0701数学 |
计算机学院 |
|
10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教科院 |
|
11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工学院 |
|
12 |
070302分析化学 |
化工学院 |
|
评估工作涉及研究生培养的每一个环节,具有面广、点多、时间久的特点,各部门要积极筹备,认真梳理和总结各学位授权点的相关材料,组织协调好各个方面。各学位授权点要遵守评估要求,材料数据要真实、准确、可查。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一次发现问题,提升建设水平的机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做好本次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工作。
附件: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附表
2.《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3. 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
4.《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5.《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