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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和试题印制、寄送、保密、保管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4年07月10日 15:52  发布人:  浏览量:

一  

(一) 命题原则

硕士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考试内容应结合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确定,以进入研究生学习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考查重点,突出考查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中应有用以测验考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应区别专业和科目情况,占有适当比重。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一般应使本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的优秀考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或教育部委托的有关机构制定并公布。其他考试科目均应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以及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应涵盖三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专业基础课程。

试题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

为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命题也应遵循上述原则和要求。

(二)组织工作

各单位应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科目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至少应由2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位被指定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组组长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小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1.统考科目中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工学、经济学各专业及管理学中部分专业的数学,教育学门类的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门类的历史学基础,医学门类的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

护理综合试题由各招生单位根据《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护理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大纲》自行命制。

2.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和化学、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和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组织联合命题。

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联考试题由中国海洋大学负责按有关要求命制。

3.工学门类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命制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4.法律硕士联合考试的政治理论和外国语科目使用全国统考试题,其它科目使用联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命制。

5.MBA联考科目的命题由教育部指定机构负责;政治理论科目由招生单位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6.非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含单考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或招生单位联合命题。

7.外国语言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第二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日、俄语种的试题,招生单位可自行命题,也可选用统考试题。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组织。

(三)具体要求

1.初试各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

2.单独考试的试题应根据考生的特点,适当增加联系工作实际的内容。

3.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取得一致。

4.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避免引起考生的误解。命题中应注意考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必要的原始数据、图表和资料须在试卷中提供。

5.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科目,如需考生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应在准考证上注明,否则一律视为不需计算器。

6.初试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满分均为300分;MBA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值为200分;其他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7.初试中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可多于3小时,不超过6个小时,在 20091128:30-14:30之间进行;招生单位负责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试题的题量以能够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超过6个小时的考试科目一律放在复试中进行。

8. 每道题的分值须在试卷上注明。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9.试题应使用 60 60以上白色16开的书写纸印制。统考及联考试题印制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只印试题(答题纸由考点提供)。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试题应当铅印、打印或胶印。

10. 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出现差错。试卷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和形式审查。内容审核由科目命题组组长负责,对试卷内容的政治性、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形式审查由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核对科目名称及代码,核对题号、题分和总分。审核后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应分别封装,交专管人员按机要文件分别妥善保管。

11.命题工作原则上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完成,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12.有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包括复试)。

13.每科试卷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正题和副题两套以及相应的答案及评分参考。

(四)试题的印制、寄送

       1.统考试题

统考试题(包括农学门类联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统一规范标准自行印制、联合印制或委托印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印制厂和监印人员名单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试题清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试题采取一份一袋的办法封装,信封封面应印制以下项目: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试题密封后按有关单位上报的份数(另加备用数)捆扎成包,并在邮包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绝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于规定日期用机要寄送给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接受试题人。

省级招办印制试题或接到试题后,在省级招办事先规定的时间通知各考点,由考点指派至少两名专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携带考点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领取统考试题统计表,在规定日期乘用专车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或者以机要通信方式寄达考点。

2.招生单位自行命制的试题

1)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的试题袋(以下简称“小信封”)按教育部规定标准印制(样式见附3),试题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小信封内,核查无误后,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试科目名称和具体考试时间;试题小信封内仅封装试题,招生单位不得装答题纸和草稿纸。

2)将同一考生的装有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封装在中信封内。中信封封面上应注明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考点名称。

3)把同一考点的中信封捆扎装入邮包(大信封)。在邮包里附一个装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的信封,供考点清点试题。在邮包(大信封)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机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将试卷送往机要局时,必须专人(2人以上)专车。

3.联考科目(不包括农学门类联考科目、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中全国统一命题的试题印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寄送办法参照统考试题程序办理。

四  试题保密和保管工作

(一)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各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机密级材料。考生答卷在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

(二)省级招办、招生单位、报考点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以及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保密保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级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三)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精确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

(四)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并签订保密义务协议书。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不得接受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咨询。

(五)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保密室建设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规定的标准并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要确保保密室的相关设备在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题存放期间要有专人昼夜看管。

(六)如万一发生试题泄密或试卷错装、错寄事件或其他重大事故,省级招办要立即上报所在地省级政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就地查处,追究责任。

发现较多数量错寄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安排考生到指定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补考,不再采用补寄试题的办法。考生补考往返旅费及住宿费由错寄试卷的招生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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