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2009年,我校新批准为教育硕士培养单位,2010年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和学科教学(体育)8个领域。
2009年,我校被批准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和培养单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一条为农村学校培养补充高素质教师的有效形式。旨在通过推荐免试教育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一批优秀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县学校任教,不断地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骨干教师,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提升农村教师素质,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体方式是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1年,我校被批准为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办公厅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具体招考办法为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自愿报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培养学校组织复试择优录取。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培养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