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展和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校企对接洽谈会”方案》文件精神,第三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将于2017年10月10日-12日举行。
本届展会以“展示高校优质成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引领产业升级改版”为主题,坚持“高校搭台,企业唱戏”的办会模式。从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资源环境与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大数据与信息服务(现代服务业)、有色冶金、食品加工、纺织轻工、建筑建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技术、能源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增材制造、绿色环保等方面展示高校的学科优势特色。力争洽谈落地一批新的合作项目,将本次活动办成展示我省各高校特色成果项目、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的品牌展会。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人(成果原创人)应是在学研究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工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其中:
理科、工科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文科类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术科类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本届成果展以展板展示为主,可同步展示实物。参展单位可自行制作视频及宣传册等。展板制作要求如下:
展板大小由参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展板制作应美观大方。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顶端左上角处应标明“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字样,标识不同颜色以区分文理工不同展品,其中红色代表工科、蓝色代表理科、绿色代表文科,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成果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成果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二、相关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个人或团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选。要求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项创新成果,并于2017年9月11日之前完成成果提交。提交材料应包括:《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13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由学校名称+成果名称组成);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并在封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
2.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确定选送成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确定参展成果。评选结果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如发现有学术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撤销所获奖励,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展后确定获奖成果。本届成果展拟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若干。
5.我校会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研究生可获得科研与学术活动环节中的1学分;一等奖获得者及其指导老师可获创新基金重点资助项目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可获创新基金一般资助项目1000元,优秀奖获得者及其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 它
各学院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具体要求参照“陕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展和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校企对接洽谈会”方案。
附件
1.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
2.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
3.陕西省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
4.“陕西省首届高校科技成果展和第三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校企对接洽谈会”方案
研究生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