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从2014年起,凡需聘请我校其他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先向研究生处报送教学任务安排等有关说明的登记表,由研究生处向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学院下发通知单,再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及工作量核算工作。
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30日
跨院系聘请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登记表
学期: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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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教学任务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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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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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
公共课□ 学位专业课□ 选修课□ |
开课专业 年级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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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及 授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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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任课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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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签名(需手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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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聘请原因、教学任务安排等有关说明: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承担教学任务院系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研究生处意见 |
同意申请单位聘请学院 教师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请学院做好备案工作。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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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院系存档,一份由承担教学任务院系存档,一份由研究生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