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展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一)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80名。
(二)招生专业领域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
二、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2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6年1月15日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样表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下载),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
(五)复试录取
学校于2016年1月23日进行复试工作。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提前告知参加复试的特岗教师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予以公示。复试主要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四、有关事宜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11-2332224
部门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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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