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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博(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答辩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16日 17:2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我校拟申报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审答辩时间与地点现已确定,希望各学科点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答辩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

1、答辩采用PPT形式汇报,每个二级学科点汇报和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ppt汇报10分钟。

2、汇报主要围绕申报表中的内容,对学科设置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研究方向与特色、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基础、平台条件等方面作重点介绍。

3、答辩时间与地点:

时间:620日(周二)具体时间见下表

地点:图书馆二楼会议室

5、参会人员: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至少3人)

6、拟申报博士点的下午会上讨论,不单独答辩。

 

      研究生处

        2017616


2017年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答辩时间安排

序号

拟申报学位点类别

拟申报学位点代码

拟申报学位点名称

授权级别

答辩时间 620

1

学术学位

0101

哲学

硕士一级

政法学院

840-900

2

学术学位

0401

教育学

硕士一级

教科院

900-920

3

学术学位

0403

体育学

硕士一级

体育学院

920-940

4

学术学位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一级

外语学院

940-1000

5

学术学位

0702

物理学

硕士一级

物电学院

1000-1020

休息

6

学术学位

0703

化学

硕士一级

化工学院

1030-1050

7

学术学位

1204

公共管理

硕士一级

公管学院

1050-1110

8

专业学位

0351

法律硕士

专业硕士

政法学院

1110-1130

休息

9

专业学位

0551

翻译硕士

专业硕士

外语学院

240-300

10

专业学位

1052

口腔硕士

专业硕士

附属医院

300-320

11

专业学位

1253

会计硕士

专业硕士

经管学院

320-340

12

专业学位

1351

艺术硕士

专业硕士

鲁艺学院

340-400

13

学术学位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一级

马列学院

400-420

14

学术学位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博士一级

化工学院

4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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