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陕西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1-2025年)组成人员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陕西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2.遵纪守法,师风优良,处事公道,身体健康,本单位正式在编或签订全职工作合同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经验丰富,所在学科应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心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愿意承担各项工作。
4.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可放宽至65周岁。
5.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支持。
6.按照省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的类别为:理农医科类评议组、文科综合类评议组、专业学位教指委。
二、推荐程序及数量
(一)推荐程序
1.6月30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完成填写《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推荐汇总表》(附件1)、《被推荐人简况表》(附件2)。
2.7月9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评议工作。
3.7月15日前:按文件规定进行公示。
4.7月16日前: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向省学位办报送推荐材料。
(二)推荐数量
1.各学院限推荐1人。
2.同一专家不能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重复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需学院签字、盖章)、《被推荐人简况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行政楼902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OA报送至研究生院梁曼容老师处,联系电话:0911-2650198,18740610612。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