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鉴于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涉及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论文撰写等多个环节,为了加强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外出学习(含访学、考察、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到外单位学习或实验等)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外出学习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出学习原则
(一)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外出学习。确因所修课程本校无法开出或教学需求,需外出学习者除外。
(二)各学院负责本院研究生外出学习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研究生外出学习期间的费用及其安全责任等由其推荐人或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本人承担,所在学院批准研究生申请后应加强对其安全意识教育。
(四)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学习者,将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外出学习办理程序
研究生外出学习,需遵守《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研究生外出访学管理暂行规定》,并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本人如实填写《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硕士研究生外出访学审批表》和《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硕士研究生外出学习协议书》。
(二)经导师、学院同意后,报学工部、研究生院审批。
三、其他
研究生外出期间,应经常与导师和学院保持联系,汇报外出学习等情况;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并经常向学院汇报。
附件:1.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研究生外出访学管理暂行规定
2.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硕士研究生外出访学审批表
3.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硕士研究生外出学习协议书
4.4001百老汇会员登录学生国(境)外学习学分认定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