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5]21号)、《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陕教位[2013]19号)文件精神,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预计在2015年秋季举行。
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是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示,按照“鼓励创新,坚持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展奖结合、展后评奖”,与成果推介、洽谈同时进行。成果展进行统一分类展示,按学科类别分为工科、理科、文科三大类。该成果展评奖项目为省级研究生创新成果竞赛奖励。
现将我校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等。
申报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成果原创人)应是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
2.成果按类别申报(工科、理科、文科),成果为学术上具有先进性,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其中:
(1)工科类
主要完成人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含已受理)等。
(2)文科
主要完成人在学期间文科、术科方面原创作品,具体作品形式如下:
①文科类
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
②术科类
参展作品范围:已发表(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作品;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等。
(3)理科
主要完成人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等。
3.评选通过的参赛作品展示形式以宣传展板展示为主,实物可同步展示。每块展板展示1个项目,展板包含信息如下:
作品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
创新点:100字左右;
作品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二、相关程序及要求
1.研究生(个人或团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选。要求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项创新成果,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以及相关附件材料报研究生处(包括电子版)。
2.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确定选送成果。
3.大会组委会资格审查,确定参展成果。
4.展后确定获奖成果。各类别成果展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我校会对获奖成果予以奖励。研究生可获得科研与学术活动环节中的1学分;一等奖获得者及其指导老师可获创新基金重点资助项目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可获创新基金一般资助项目1000元,优秀奖获得者及其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 它
各学院应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并组织专家对创新成果严格审查,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如发现有任何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附件1:各学院初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2:文科、理科、工科成果展实施细则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申报表》
附件3:《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
研究生处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