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新闻文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公告新闻文件
 
关于参加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6年06月24日 10:11  发布人: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6年6月29日在学校窑洞广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详细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一、参加人员

(一)2016届研究生(含“特岗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6届研究生(含“特岗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缺席。

(二)全体研究生导师。

(三)主管研究生教学和学生工作院长、研究生秘书。

二、具体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6月27日下午17:00前向研究生处报送参加典礼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名单。

(三)请参加典礼的毕业研究生着学位服于6月29日上午7:20按专业列队等候入场,有毕业生的导师着导师服亦于6月29日上午7:40到达会场,入场后在指定位置就座。

(四)授学位时,以学科专业为序,按引导路线,成一列纵队在场内右侧等候上台。

(五)主持人宣布名单,依次上台,由校长颁授学位(颁发证书,拨流苏)并合影。研究生务必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位置接受校领导授予学位,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摄影师为每个毕业生与校领导拍摄合影,合影后迅速从主席台另一侧回到原座位。

(六)欢迎毕业研究生的亲友参加典礼仪式,亲友请在会场指定位置就座。

(七)各学院要提前安排好研究生借用学位服的工作,借学位服的截止时间为6月27日下午。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4日  

 

收藏本页打印